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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雅一使劲,将猪脚上的一块骨头咬成两半,眯着眼睛讥讽百里九:“那你抢我的汤做什么?难不成你也想补?波澜壮阔的体型可能也适合你。”
百里九一脸的为难:“你先天不足,我挺担心以后我们的孩子没奶吃,所以要未雨绸缪。”
诺雅脸上一红,“呸”了一声,却是中了他的圈套:“若是你想父代母职,包揽以后奶娘的活计,我成全你,天天炖给你补身子。”
百里九一本正经地摇头:“夫人想哪里去了,关于以后孩子吃奶的问题,我只是顾虑请奶娘花费太多,还要管饭不划算,不如就炖点汤水喂宝宝比较好,也不浪费夫人的厨艺。”
奶奶个熊猫的,这话从百里九这个败家老爷们嘴里说出来,怎么这样不是味儿呢?林诺雅气得一把抄过他跟前的汤碗,口不择言:“这汤给你喝,那才是浪费我的厨艺,不划算。你还是回醉梦楼找你的奶娘去吧,否则那银两才是白花呢!”
百里九一怔,方才回味过来诺雅的意思,乐不可支。
“我敢担保,锦娘若是听到你这样形容她最引以为傲的胸器,会找上门来算帐。”
诺雅虎着脸,低头啃骨头:“她敢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,我就敢煎炒烹炸一锅烩。”
百里九不怀好意地凑到近前:“先杀后煎,还是先煎后杀?我可以帮忙,尽管吱声,还是咱俩关系比较近。”
一块油汪汪的猪脚骨向着他面门之处飞过去。
“无耻!流氓!”
百里九一把抄进手里,不急不恼,仍旧嬉皮笑脸道:“这猪脚最补,我觉得还是夫人多吃些好,就不必跟为夫谦让了,就当是为了我以后的幸福生活。”
简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这百里九从来就没有正经过一刻钟。
林诺雅觉得他太荤了,听他说话就腻,顿时没了胃口,气哼哼地拽了一旁的帕子擦手,手心,指尖,擦得仔细。
百里九突然就探身过来,一把捉住了她的手:“你手心怎么了?受伤了?”
诺雅把手抽回来,轻描淡写地道:“今天在海棠湾站着好好的,莫名其妙就膝盖一软,摔了一脚,把手擦破了。”
“真笨,都这样大的人了。”
百里九嗤笑道:“站没站相,坐没坐相,怪不得母亲让你去学规矩。”
诺雅想起今天那无缘无故的一脚,心里有气,忍不住提起那个仆从:“那安府的规矩我也没见有多好。带个奴才出来,满脸凶相,不知进退,还那样大胆。见我摔倒,不上前搀扶也就罢了,还死盯着我看个没完没了,没见过这样无礼傲慢的奴才。”
百里九对于安侍郎夫人进府做客,不带丫头婆子,反而带了一个仆从,感到奇怪:“那仆从是个什么样子?叫做什么?回头我找机会帮你出气就是。”
诺雅自然有些不好意思,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了:“也没什么的,我就是看他古怪,右眼角还带着伤疤,满脸杀气,不像善类而已,也没有怎样招惹我。”
“带着伤疤,莫非是个侍卫?”
诺雅摇摇头:“仆从青衣打扮,听安侍郎夫人唤他‘安重’。”
百里九沉吟片刻,漫不经心地同诺雅玩笑几句,就起身急匆匆地回了书房,将元宝叫到近前,低声吩咐:“速去安侍郎府打听一下,他们府里有没有一个眼角带伤疤,看起来极是凶狠的仆人?喔,对了,名叫安重。”
元宝不知道主子何意,仍旧按照吩咐照做,不消一炷香的功夫,就返了回来,向着百里九低声禀报道:“侍郎府的确有一个名叫安重的,不过并非是此人,而是一个年约五旬的干瘦老仆,专门负责饲马,极少出府。听说今天安侍郎夫人出门的时候,倒是有这样一个人,一身仆从打扮,驾车从门口将她接走,侍郎夫人并未带任何随从或仆妇,独身一人。”
“那侍郎夫人回府的时候,可有人送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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